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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史料证实日本当年窃占钓鱼台

更新时间:2012-08-21 来源: 发布:NOWnews  浏览:

记者陈思豪/台北报导

针对钓鱼台主权争议,外交部19日对外表示,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钓鱼台列屿确实为中华民国领土,台湾的附属岛屿,日本过去曾在1895年,窃占钓鱼台列屿,这是是历史事实,不容否认。

外交部表示,美国在1972年将钓鱼台列屿随同琉球群岛的行政权交给日本,但在1971526日,曾正式照会中华民国,表示钓鱼台列屿行的政权已经交给日本,但并未损害中华民国的相关主权。因此钓鱼台主权仍未交到日本手上。

外交部强调,美方虽然没在此项问题表态,但也未支持日方拥有钓鱼台列屿,只强调希望各方以理性和平方式来化解争议。但从诸多历史文献来看,钓鱼台列屿都是由中华民国先民最先发现、命名、使用,1895年日本侵占前并非无主之地。

外交部表示,早在明朝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中国「顺风相送」乙书就提到钓鱼台,也多次在《使琉球录》将钓鱼台列屿作为地标。清代官方文献(例如1722年之《台海使槎录》、1871年之《重纂福建通志》)已将钓鱼台列入海防据点与交通要冲,而且1819世纪中外地图也将钓鱼台列屿列为中国领土。

外交部表示,政府指控当年日本明知钓鱼台列屿为中国领土却秘密侵占为「窃占」,乃是有凭有据,因为「窃占」就是「秘密侵占」,此一行为违反国际法,应自始无效。

日本近期诸多行为,恐怕将引发东海情势的紧张,包括许多政坛人士,近期不断针对钓鱼台列屿采取「小岛命名」、「私岛购买」及「国有化」等行为。

外交部认为,为降低区域情势的激化对立,并维护东海和平安全,总统马英九提出「东海和平倡议」,呼吁相关各方自我克制,以「和平处理国际争端」的原则来化解争议,并藉由相关各方合作开发资源,以共同促进区域繁荣。(来源:NOWnews  201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