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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炳文:单位人员都可裁,同事情缘不可裁

更新时间:2012-05-06 来源: 发布:管理人 浏览:

(粥会新闻中心)就在台湾当局传声筒中央社正式发布消息,说是政府发言人新闻局长,即将在今年5月20日失业,官方化妆师机关新闻局也同日走入历史;本会总会长陆炳文昨天(5号)于某个场合中,公开感性召唤「单位可以裁撤,人员可以裁减,同事情缘却不可裁剪,历史功绩更不可裁改」。

对于今天行政院新闻局处境,陆总会长十分同情;配合政府组织改造必须裁撤,陆炳文百分百赞同。但是,他也呼吁千万不可忘记,新闻局曾经走过逾一甲子的光辉局史。民国36(1947)年5月2日新闻局于南京成立,当时国际情势动荡,该局一肩扛起国内政策倡导、与国际宣传工作。不过,1949年行政院所属单位精简,该局首遭裁撤,同年4月,再改组为行政院新闻处。

随着大陆易手,国府中央播迁台北,并于1950年3月改组,新闻处又遭裁并;同年4月24日,行政院才以行政命令,宣布成立政府发言人办公室,负责政府新闻发布。因应国内外情势变迁。1954年元旦始恢复新闻局原有建制。1968年12月,新闻局七度变革,下设国内宣传处、国际宣传处、数据编译处、视听数据室、联络室等业务单位,机关规模初具,巳成历来最大。

1973年8月,该局大量扩充编制,原属内政部、教育部及其它有关机关的大众传播事业的辅导与管理业务划归新闻局主管,新闻局增设出版事业处、电影事业处、广播电视事业处。之后新闻局处室更名,并配合精省业务改隶,从2001年9月16日起,新闻局9易组织型态,维持9处5室的宏规直到现在。

该局另基于业务需要,设有数个关系单位,如光华画报杂志社等,并为有效运用国外大众传播媒体,积极开展国际新闻文宣工作,目前在42个国家、地区设置54处驻外新闻机构,在中央政府驻外单位中,不论机构数或人数,均仅次于外交部。
然而命运多舛的新闻局,终将在20天之后,成了历史名词,现有人员势必跟随业务一分为三:国际宣传移至外交部,广播、出版、电影业务移拨文化部,国内宣传直接归入行政院本部;原由新闻局长兼任行政院发言人,则改在院本部专设发言人。

回顾民国成立以来,国府行政机关与事业机构的裁撤归并,原本稀松平常,此次新闻局绝对不是唯一的,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亇;过去在不同阶段不同需求下,抗战、行宪、迁台、组织扁平化、机构公司化、或事业民营化,所造成的人员不安,固虽所在多有,可是影响人数之多,受牵动层面之广,爱莫能助之急切,莫此为甚。

昨晚台北同庆楼的餐会上,陆炳文面对近20位昔日同事僚属,分别有来自新闻局等单位者,不时提醒在座或不在场的被裁人员,「单位人员都可裁,同事情缘不可裁,日后还要保持联系,互相扶持,相互提携,走出属于自己的另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