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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的故事第一篇-可歌可泣英雄無名 * 林義杜

更新时间:2020-11-28 来源: 发布:sandy 浏览:

父親的故事第一篇-可歌可泣英雄無名 * 林義杜

中華民國七十九年(1990)六月二十九日,父親辭世,蒙蔡能琨(鼎新,生前為中華粥會名譽會長)伯伯編寫事略-林朝陽先生二三事,其中有一段題為「無名英雄」者,乃民國二十九年父親任職福建省壽寧縣政府會計室主任時故事,斯時我八歲,就讀小學二年級,對事件之經過,全程清楚。至今回憶,尚有餘悸!
蔡能琨伯伯編寫事略原文如下:無名英雄:八年浴血抗戰之勝利,其間蘊含義烈事蹟綦多,亦無名英雄拋頭顱灑熱血之積累,先生其一焉。先生既豁達其性,豪邁其行,有任俠風。時會艱虞,當抗戰日亟之際,詎能苟安處之。日軍陷福州,先生挈眷撤退內地,以職務之便與夫人共同秘密協助抗日工作,其中以冒生命危殆營救情報人員魏某之事蹟最為驚險,更鮮為人知。蓋斯時榕垣失節人士投靠日敵與內地漢奸勾結,陰謀糧食資敵,事為魏某偵悉,將予緝辦,詎料身為政府官員之漢奸懼禍及,乃先發制人,誣魏某他事繫獄即將予以滅口,先生與魏某原屬素識,獲知其事激於義憤,利用夫人執教校舍與牢獄毗鄰之便,取得魏某親筆求救函,轉送中央,獲軍統局洞察,以事迫眉睫,非電文所能拯救,派軍星夜到縣索人,彼等措手不及,魏君乃得洗白出險。漢奸輩資敵不果,轉而仇恨先生,夤夜圍先生宅, 幸事先獲悉走脫。此一事蹟在台榕籍人士有知之者,唯先生極少提及,誠有古俠士之風也。
蔡能琨伯伯乃父親知交,對父親忠義事蹟及遇險經過知之甚詳,此段文字敘述已將事件原委及經過作重點析論,一目了然。但我親身處險境及父親如何脫困,情節曲折精彩無比,猶勝金庸小說,不可不再詳為記。留供後輩激賞。
其實,魏乃希夫婦被縣長秘密扣押,父親並無所悉,乃母親在學校教課,下課後走到二樓走廊底樓梯口想下樓時,突發現隔鄰監獄操場有人揮手,驚見魏乃希夫人,母親停步以視,原來魏乃希夫人算準母親下課路程,見到母親即擲上一顆石頭,外包一紙求救信。晚上回家父親覽信,知事態嚴重,因抗戰時期縣長兼軍法官,可判決並執行死刑。時間緊迫,父親未進晚餐,立刻出門找電台葛台長(25歲左右未婚,亦係軍統局情報員)發電軍統局自鄰縣派軍一排,急行軍翌日中午到縣號稱提押而去,至晚下班回家晚餐時,父親以救人成功,極為高興。不意,飯後有縣府工友前來告稱:楊縣長一伙下班後齊聚縣長辦公室,推斷係父親所為,決定明日上班即予扣押並立即槍決,工友打掃清潔,得此信息,奔告父親,為恐大門已遭監控,乃當夜化裝農人,戴斗笠由後巷鄰居引導自其大門相偕而出,鄰人護送至城外分手,父親孤單隻身走山路直奔福建省政府而去。
次日,母親、我、浩弟(小學一年級)照樣上班上學,下午放學,我約4時抵達家門口,四個衛兵荷槍其中一個攔住我問:「小弟弟,你爸爸去那裏了?」我答:「去上班啦!」說完就衝進屋裏,此時後巷鄰居自後門進來,將我帶到後巷鄰居家中躲藏,母親已先在那兒,再十來分,浩弟也由鄰居帶到,鄰居家有兩隻大狼狗,生人不敢進來,鄰居出去打聽,回來說:全縣戒嚴,已貼佈告,捉拿逃犯,大搜查,連廢砲台也不漏過,查到就地槍決!並派兵沿路南追。風聲鶴唳,鄰居囑我們暫勿外出。而父親睿智,出城後係往北走浙江省,再繞回福建省政府報到。棋高一著,得以脫險。
楊縣長追捕失敗,乃以貪污潛逃報福建省政府,因此父親報到後即被送三元縣(現名三明縣)監獄,軍統局出證,父親無罪開釋,而楊縣長反被免職。此段經過,在民國五十三年四月「主計月報」第十七卷第四期(在台灣發行)有所報導,此係官方文書,彌足珍貴!原文如下:誰說會計人員沒有保障:會計主任林朝陽,被誣舞弊及燬滅檔案,將其押向交軍法審判:福建省壽寧縣政府會計主任林朝陽,認真執行主計職務,與該縣縣長楊紹,每因處理會計事務發生磨擦,遂為該縣長所懷恨,詎該縣長罔顧法律,不依會計法第七十七條,因會計事務發生爭執,應由該管上級機關主管長官及其主辦會計人員處理,或即函達主計機關長官依法處理之規定。乃於民國三十年一月間,誣稱會計主任林朝陽與該縣政府第二科前任科長李炳泉,有共同舞弊及放火燃燒管卷室嫌疑,擅行將其押交軍法審判。事聞之於福建省政府會計處,當即以該縣長所報各節殊無確證,難免不無挾嫌架陷之虞,簽奉省政府准將全案移交省保安處依法審理。旋於三十一年九月十八日,經省保安處以法字第五十六號判決書諭知無罪。林朝陽因得以申雪枉曲,即日復職。
蔡能琨伯伯字鼎新,號晚學齋主,以字行,知名詩人書法家,曾任台北粥會副會長,萬企董事長。現任台北市福州同鄉會榮譽理事、書法老師。乃係父親知交碩果僅存,對父親忠義事蹟及遇險經過知之甚詳,是我家之寶,如有問題,趕快請教,最好能請蔡伯伯親筆書寫留下墨寶,那才價值連城!
(主計月報 父親遺囑應妥善保存,作為傳家之寶)「主計月報」是從會計制度角度敘述父親被其首長誣陷,終經會計系統支持獲得平反之結果。並未說出真正交惡之原因,糧食資敵陰謀,因會計制度之實施而被揭發,才是縣長必欲置情報人員及會計人員於死地之緣由。
國民政府時期,自民國17年北伐成功,東北三省易幟,全國復歸統一之後,進入史家所謂黃金十年,勵精圖治,先獲各國承認關稅自主,對內則進行政府組織改造,先後公布「國民政府組織法」「省政府組織法」,並於民國21年及22年分別訂有「中央機關及所屬機關統一會計制度」,各機關會計人員之任命權乃屬會計系統之上級,而機關首長常覺受制於會計法令,齟齬難免,「主計月報」本文即舉數例。但交惡到「滅口」之程度,其背後必有重大罪惡存焉!
父親於民國26年2月21日經福建省公務人員訓練所會計組畢業,分發尤溪縣政府為委任會計員,當時父親25歲。同年,日本侵華,黃金十年結束,進入抗戰時期,斯時的尤溪縣治安不佳,盜匪橫行,兵役科科長李將軍屢破土匪巢,擒回匪酋多人,身穿戲服背插旗幟,像是戲子,綁在縣政府大廳示眾,為首者已被李將軍飛刀砍下首級攜回示眾,鎗斃人犯,亦類同演戲,公開處刑,我親睹行刑,極感恐怖,因此對尤溪縣童年生涯,都是負面的回憶。
民國28年11月父親參加會計主任考試及格,奉福建省政府派升尤溪縣政府會計室主任,時年27歲,英俊挺拔為年青主管。民國29年4月調任壽寧縣政府會計主任,單身赴任,次月始由母親攜帶我和浩弟前往共同生活。壽寧縣是福建省最北端之縣城,鄰近浙江省,走的是山路,並無舟車可乘,母親乃僱請挑夫,用竹筐挑載我和浩弟,類趙匡胤趙光義「肩挑日月」故事,翻山越嶺倍覺驚險與辛苦,既抵,母親覓得教職,我和浩弟則入國民小學就讀,不料卻發生縣長一夥糧食資敵之案件,其驚險過程亦在我童心留下不良烙印,惟壽寧縣百姓善良勇敢,亦是我的榜樣,充滿感恩!
「主計月報」文末云:於三十一年九月十八日,經省保安處以法字第五十六號判決書諭知無罪。林朝陽因得以申雪枉曲,即日復職。其實父親早已於30年10月3日復職並經福建省政府派任福建省企業公司南平紡織廠會計主任,福建省保安處只是補發無罪的判決而已。至於楊縣長被免職,於離縣時,雖派兵護送,其座轎仍半途遭槍擊,轎內夫人腿部中彈切肢成殘,縣長喬裝兵士逃過一劫。冥冥中似有因果報應,但禍殃無辜賢淑楊夫人,因此父親不忍再追究,未提反告。
我在動念寫此篇文章前,曾恭請調查局翁局長文維先生,代向軍情局尋找魏乃希夫婦,以當時工作人員均用化名,又事隔久遠而無法尋人,未能獲得更多資料,僅憑個人記憶所及,寫下此文。以紀念父親忠恕偉大情懷!

(本文作者林義杜,曾任調查局人事室專門委員兼科長,國際貿易局顧問,法務部政風司首任司長,經濟部參事,展抱長青聯誼協會副理事長、現任駐會顧問)

附一:安徽才子汪老師律詩 七律一首 甲子夏日 汪慎之
自幼讀林文忠公詩句:「苟利國家生死以,不因禍福避趨之。」不禁且和淚熱,足資證實韓文公所言:「賢者不憂其身之死,而憂其國之衰。」緬懷賢哲,心嚮往之。
頃閱義杜兄二〇一四,〇五,二〇大作「父親的故事-英雄無名」引發老懷激烈,深感 林朝公謀國之忠、鋤奸之勇、治事之智、待人之恕,古之人歟古之人也。因勉成七律一章,以彰其盛德。
八閩東南伊古雄,朝公慷慨繼宗風。仁人救世惟肝膽,志士流芳在恕忠;苟利國家忘小我,未因禍福改初衷。鴻文哲嗣揚先德,擊節高歌與有榮!

附二:展抱協會秘書長、調查局前人事室主任孫臺生讀後感言
拜讀林顧問交下「父親的故事第一篇-可歌可泣英雄無名」大作,讀後低迴再三,感懷殊深。林朝公於民國七十九年仙逝,二十四年之後,林顧問於民國一〇三年再次撰文追述先人行誼,孝思不匱,足堪吾輩楷模。誠如文末所言「紀念父親忠恕偉大情懷」,朝公之風,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本文,為人子者,均應一讀。